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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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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手册

时间:2022-04-21 11:35:00

前 言

 

2019年5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提出从2019年启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市要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洛阳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同心协力、全力以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洛阳、法治洛阳


领导干部座谈访谈提纲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

2、请结合实际,谈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如何落地落细落实?

3、谈谈个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认识,并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是如何落实相关要求的?

4、请结合实际,谈谈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实现市域县域的高质量发展?

5、请结合实际,谈谈对“法治政府建设市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这句话的理解。

6、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请结合实际,谈谈对“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理解,及如何履行好自身职责?

7、结合本地(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谈谈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句话的理解。

8、请结合实际,简要谈谈本地(本部门)近年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典型做法。

9、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谈谈如何为鼓励“地摊经济”、保障民生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

10、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与法有据”这句话的理解。

1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切为了人民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请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理解及本部门(本处室)是如何推进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相关要求的。

12、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13、结合工作实际,谈一谈平时主要通过何种途径和方式培养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4、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本部门(本处室)如何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的落实?

15、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本部门(本处室)在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方面都采取了哪些重要举措及执法情况?

 

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重要论述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五)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是:2025年,政府行为要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4.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

5.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6.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实现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努力使政府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7.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8.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10.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1.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12.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13.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

14.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15.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16.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17.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到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18.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

19.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20.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

2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22.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23.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地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

24.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25.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26.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27.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2年年底前实现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查询。2023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28.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要求国务院各部门根据职能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法治专题培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29.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具体表现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

30.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1.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

32.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33.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

34.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反垄断、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35.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36.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强化省级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

37.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8.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39.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国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

40.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41.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包括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

42.要依法加强知识产权、房屋土地征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43.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44.县级以上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

45.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46.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

47.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要求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48.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49.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50.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

51.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52.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53.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

54.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

55.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

56.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57.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58.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59.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

60.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61.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62.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

1.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

2.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法治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3.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5.坚持统筹推进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6.建设法治中国,必须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将宪法实施和监督提高到新水平。

7.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并将其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事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决议,应当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

8.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9.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10.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

11.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12.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13.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14.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15.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

16.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

17.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以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党遵规守纪。

18.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统一起来,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19.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地方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法治建设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工作。

20.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21.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

22.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23.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并将其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事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决议,应当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

24.党中央领导全国立法工作、研究决定国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立法权地方的党委按照党中央大政方针领导本地区立法工作。

25.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26.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

27.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

28.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的主要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29.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内涵: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30.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是:应当实现法律规范科学完备统一,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监督,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确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

31.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中的问题是指“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目标是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2.坚持统筹推进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33.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要求: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34.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事项。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健全合宪性审查制度,明确合宪性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建立健全涉及宪法问题的事先审查和咨询制度加强宪法解释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

35.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教材编写、修订、使用。

36.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完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急需的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有关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37.坚持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改革急需、立法条件成熟的,抓紧出台;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涉及的改革举措,实践证明可行的,及时按照程序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38.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法治保障。

39.健全立法工作机制要求: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健全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制度,充分发挥立法规划计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增强立法透明度。健全立法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进行说明。建立健全重要立法争议事项协调机制,防止立法项目久拖不决。

40.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健全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法庭调查和庭审量刑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法庭调查和使用规则。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健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健全有关工作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

41.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其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转换适用机制。探索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改革诉讼收费制度。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2022年年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42.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3.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44.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45.党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

46.拟出台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实施、适用问题的,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合宪性审查请求。

47.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应当注重审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的内容。

48.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

49.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起草和修改法律法规中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都应当安排审议法律法规案。

50.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要着力解决违法成本过低、处罚力度不足问题。

51.统筹解决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法律法规存在的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问题。

52.对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事项加强论证咨询,推进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

53.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确保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

54.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

55.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完成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于2022年上半年前编制完成并公布。

5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

57.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58.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

59.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60.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法治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61.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62.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22年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

63.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努力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64.运用法治方式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台独”,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65.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围绕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加快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

66.2020年年底前,完成国防和军队建设各系统各领域主干法规制度改革,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到2022年,健全各领域配套法规制度,构建起比较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67.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68.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69.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

70.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71.各级党委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

1.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3.法治社会建设总体目标是: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4.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5.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持续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6.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

7.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

8.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9.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培育全社会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10.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1.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

 

 

五、其他基础知识

1.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定位是什么?

答: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2.如何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本级督察单位;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

3.《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确定的督察对象有哪些?

答:地方各级党委、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的党组织;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4.《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实施督察工作的主体是谁?

答: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和地方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组织开展。

5.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1)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3)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4)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6.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何种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答: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7.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2)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4)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5)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6)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7)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8)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9)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8.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包括哪些方面?

答:(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什么是“放管服”改革?

答:“放管服”改革指的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10.什么是行政审批?

答: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11.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要推进什么法定化?

答: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12.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

答:“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3.如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2)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3)坚持守信践诺,强化政府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4)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5)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14.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

答: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法律需求而组织提供的法律服务、服务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事项。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便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1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两快两全”指示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16.什么是地方政府规章?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17.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哪些事项作出规定?

答:(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18.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是什么?

答:(1)立项;(2)起草;(3)审查;(4)决定;(5)公布。

19.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

答: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含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20.如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

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必须要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为防止文件制发的随意性,出台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把握好“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及时公开发布”等6个环节。为了确保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还需健全责任机制、强化备案监督、加强督查考核等。

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21.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哪些?

答:(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22.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答: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3.什么情况下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不得提交讨论?

答: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24.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到位,集体讨论率达到多少?

答:100%。

25.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

答:决策机关违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对决策机关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26.为什么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答:(1)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有利于提升行政决策水平;(3)有利于增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4)有利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7.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28.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是什么?

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29.什么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0.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目标之一是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什么权利?

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1.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措施是什么?

答: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和行政赔偿机制;加快建设廉洁政府。

32.如何处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答: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应当100%按规定回复。

3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哪些措施?

答:(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3)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5)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34.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

35.什么是行政诉讼?

答: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36.如何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答:(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37.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答: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38.我市“法律七进”指哪“七进”?

答:我市开展的“法律七进”指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进军营。

39.国家宪法日是哪天?

答:12月4日。

40.哪些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要进行宪法宣誓?

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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