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若公开信息发生变化,《指南》也随之作出调整和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自行查阅,或者直接到办公室联系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如有其它需要,本单位也将采用新闻媒体、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网上公开网址:洛阳市城管局官网

(http://www.lyscgj.lys.gov.cn)

2.当面受理点: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 6 号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8:00;夏秋季:8:30-18:30)。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 20 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 6 号院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5520628;邮编 47100;邮箱:lyscgjbgs@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洛阳市城管局网站下载。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洛阳市城管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单位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1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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