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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03-23 16:10:00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标对表国内先进地区和国家最新要求,聚焦“7·20”特大暴雨灾害中暴露的问题短板,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省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方案》提出,到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能力超过灾前水平,到2035年,总体消除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三个阶段性目标明确 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方案》明确城市内涝治理的三个阶段性目标。到2022年,受灾严重地区城市雨水管渠、毁损河道等排水防涝工程设施得到全面修复,安全隐患全面消除,薄弱环节全面加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完成新版暴雨强度公式编制,排水防涝能力超过灾前水平。

 

  到2025年,各城市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低洼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大幅提升,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提升;能够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市行洪排涝河道500公里

 

  为加快补齐城市内涝治理短板,《方案》要求,构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全面修复受灾地区城区毁损排水防涝等市政基础设施,尽快修复破损雨水管渠,保证排涝能力,避免水土流失造成道路塌陷等二次破坏。实施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工程,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市行洪排涝河道500公里,全面提高城市雨洪行泄通道过流能力;力争五年内新增城市雨水调蓄规模1500万立方米,发挥雨水调蓄、削峰错峰作用。

 

  想要做好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城市管网、泵站及排涝通道的建设与改造也至关重要,《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新建、改造雨水管渠5000公里;新建、改造城市排水泵站规模达到1200立方米/秒。实施城市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五年内完成城市内河水系治理1500公里,提高城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落实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到2025年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500平方公里,累计4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实行洪涝“联排联调”管理模式 扎实解决城市内涝

 

  城市内涝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方案》提出,加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管理,统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洪涝灾后恢复重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动态开展城市易涝积水点整治,整体消除积水隐患。加强地铁、涵洞、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基础设施的防洪能力,建立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

 

  为了保障我省城市内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方案》要求,从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河湖、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执法等5个方面入手,加快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市、县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治理内涝作为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探索供水、排水和水处理等水务事项全链条管理机制,研究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的新开发模式,扎实解决好城市内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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