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执罚〔2019〕第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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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执罚〔2019〕第014号 | 洛阳曌峰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 10月21日,接群众举报:洛阳曌峰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的豫CN1508号重型自卸车在无《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一标段项目外运建筑垃圾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 罚款30000元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