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建筑垃圾消纳利用许可
2 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 审批依据
3.1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9号令发布)第七条。
3.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第101项。
3.3《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2004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5号令发布)。
4 受理机构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5 决定机构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6 数量限制
无。
7 申请条件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中转、倾倒、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8 禁止性要求
无。
9 申请材料目录
a.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消纳利用)申请表
b. 由市县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地或资源化利用途径证明一份
c. 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原件一份
d. 配备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需比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e. 配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需比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f. 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g.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弃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h. 消纳场安全隐患应急预案
10 办理基本流程、流程图
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归档)。流程图:登陆http://www.lyxzfw.cn,点击“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点击相应部门、事项即可。
11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承诺期限:5工作日。
12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3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lyxzfw.cn。咨询电话:0379-63917210
14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以短信或电话方式提醒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窗口领取结果。
15 监督投诉渠道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0379-63917623(督查科)。110联动办公室:110。
16 办公地址、时间、电话
洛阳市民之家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窗口(六楼B02、B03)。办公时间: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379-63917219
17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17.1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略)
17.2 常见错误示例
(略)
17.3 常见问题解答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