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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市卫健委实施最严格、最严密防控举措 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

时间:2020-02-12 09:21:02

 我市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10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谢国玺面向多家媒体,介绍了我市卫生健康部门具体的防控举措。

  谢国玺表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正以最严格措施、最严密防控、最严谨体系、最严明纪律,从严从实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 我市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定点医院集中收治

  ● 对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又达不到疑似病例诊断标准的发热患者,指定医院集中医学观察

  ● 对密切接触者集中到各县(市)区指定的宾馆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努力切断传播途径

  从疫情发生至今,我市相继出台新冠肺炎农村防控工作方案、城市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居家隔离防控工作方案、终末消毒工作方案等防控方案,对场所封闭、隔离对象、隔离时间、隔离方式、医疗服务、隔离解除、消杀措施等进行统一规范。全市凡是来自疫区和重点区域的人员,必须居家隔离14天。

  对有疫区接触史、确诊病例接触史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发热患者,我市已开始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市区相关患者到指定的医院集中医学观察,各县(市)及吉利区也均确定了集中留观医院。对其他疾病引起的发热患者,首诊医疗机构须给予正常诊疗并上报其发热信息。信息通过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送至村或居委会,每日通报,并实施“四包一”管理。

  我市还启动了药品批发及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个人信息日报制度。个人到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药店须对其进行实名登记,并每天将信息报至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由发热患者所在地政府负责对自行用药的发热患者落实“四包一”服务,确保自购药的发热患者有效管控。对这类发热患者,居住地的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及时与其沟通,了解其是否有流行病学接触史,详细询问其病情变化,一旦可能发展为疑似病例,立即安排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或医学观察。

  此外,市卫健委要求,凡具备相关检验、检查条件的医疗机构,必须对发热患者进行血常规、胸部影像学检查(有禁忌症者除外),严防漏诊疑似病例引起疫情扩散。

  对痊愈出院的患者,我市已建立医院、疾控部门与所在地政府无缝对接机制,由所在地政府接回,继续隔离观察14天,落实“四包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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