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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区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堂食

时间:2020-03-24 11:21:11

       3月22日是我市城市区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服务的第一天。11时许,位于西工小街附近的一家传统小吃饭店门口,张贴着“今日已消毒”的温馨提醒。店内,几名顾客分桌而坐正在吃饭,每张桌子的间隔在1米以上。

  3月2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恢复餐饮堂食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即日起,全市各城市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在满足疫情防控前提下,根据《通知》要求,统筹安排有序恢复堂食服务。各县(市)结合本辖区疫情防控实际,自行研究决定堂食服务开放时间。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城管等部门要加强督导和服务指导,落实行业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复工经营。

  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台账,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通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并执行《洛阳市餐饮服务单位复工经营工作指引》,保证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疫物资到位、场所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食品安全到位。

  依照《通知》,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台账,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增强员工卫生防护意识,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消毒。

  “绿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建立顾客信息追溯制度

  要在用餐场所显著位置或显示屏张贴、显示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的事项。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1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推行“洛康码”管理,“绿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可以进店,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未测量体温或体温不正常,不戴口罩,有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不得进入。餐饮企业要建立顾客信息追溯制度,每桌至少登记一名顾客的有效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确保能追溯到每一名顾客。顾客除就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

  当日同一时段,大厅内人数不超过设计容量的50%

  响应《洛阳市文明用餐10条约定》,倡导顾客进店文明就餐,不喧哗、不吸烟、不近身敬酒等,自觉接受服务人员劝导。积极推行分餐制,提供厨师分餐、服务员分餐和就餐者自行分餐等不同分餐模式。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对于合餐顾客,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避免交叉感染。提倡使用二维码扫码点餐、结账,当日同一时段,大厅内人数不超过设计容量的50%。

  餐具、饮具等容器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保持就餐环境空气流通和就餐场所环境整洁。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对于顾客接触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等部位及时清洁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洁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就餐区设置洗手设施,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擦手纸、干手器等。

  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不明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特别强调烧熟煮透,确保餐饮具、工用具等器具消毒后使用。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和现场宰杀活禽,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外卖外送餐食要使用“食安封签”

  按照《通知》,餐饮服务单位从事外卖供餐服务的,不得超出许可核准的经营项目,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适应。外卖外送餐食要使用“食安封签”。使用的保温箱、物流车及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掌握本平台送餐人员健康状况,禁止送餐人员在餐饮服务场所形成人员聚集。送餐人员在取餐、送餐时,应采取无接触或少接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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