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洛城执罚责停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了 的行为,已涉嫌违反
的规定。
因你(单位)未能提供上述行为之合法依据,现责令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于 年 月 日 时,携带下列材料到 (地址:
联系电话: )接受调查处理:
1.上述行为的书面情况说明;
2. ;
3. ;
4. ;
特此通知。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适用于依法查处城乡规划、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
附件:洛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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