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执罚决字〔2020〕第0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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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执罚决字〔2020〕第092号 | 王腾飞 | 2020年12月14日,在未经洛阳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位于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路洛阳国旅家属院院内3号楼南侧一株杨树砍伐,胸径为40厘米。 | 《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1000元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