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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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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执罚决字〔2020〕第007号

时间:2020-06-08 11:42:00

洛城执罚决字2020第007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

当事人

违法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洛城执罚决字〔2020〕第007

河南冠铮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至28日在中州东路李城路东侧恒大219号楼新建工地施工中,将施工降水排入市政污水干管,危害瀍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安全,并造成了严重后果。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

1.警告;

2.罚款壹拾万元整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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