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执罚决字〔2020〕第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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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执罚决字〔2020〕第017号 | 洛阳万通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20日,在老城区机场西路立交绿化工程施工车辆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2车,共40立方米。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 1. 警告; 2. 罚款壹万元整。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