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的审批
2 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 审批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
4 受理机构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5 决定机构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6 数量限制
无。
7 申请条件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因工程建设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8 禁止性要求
无。
9 申请材料目录
a. 城市供水企业计划停止供水申请表
b. 城市供气企业计划停止供气申请表
c. 停水(气)原因证明材料
10 办理基本流程、流程图
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归档)。流程图:登陆http://www.lyxzfw.cn,点击“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点击相应部门、事项即可。
11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承诺期限:10工作日。
12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3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lyxzfw.cn。咨询电话:0379-63917210
14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以短信或电话方式提醒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窗口领取结果。
15 监督投诉渠道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0379-63917623(督查科)。110联动办公室:110。
16 办公地址、时间、电话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窗口(六楼B02、B03)。办公时间: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379-63917219
17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17.1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略)
17.2 常见错误示例
(略)
17.3 常见问题解答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