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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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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告知单

时间:2019-10-20 21:43:44

1  项目名称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2  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3  审批依据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发布,自20141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

2.《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发布,自20033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4  受理机构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5  决定机构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6  数量限制

    无。

7  申请条件

    因建设工程需要迁建、改建城市道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

8  禁止性要求

    无。

9  申请材料目录

a.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b. 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申请表

c. 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批复、立项批复、红线图

d. 重大改建项目应进行多方案比选;方案应包括污水临时排放方案、污水运行影响评价,排水设施应急保护方案

e. 建、构筑物与市政排水设施平面图、剖面图及技术参数

f. 规划部门许可排水管位迁移书面意见

10  办理基本流程、流程图

    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归档)。流程图:登陆http://www.lyxzfw.cn,点击“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点击相应部门、事项即可。

11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承诺期限:10工作日

12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3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网址:http://www.lyxzfw.cn咨询电话:0379-63917210

14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以短信或电话方式提醒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窗口领取结果

15  监督投诉渠道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0379-63917623(督查科)。110联动办公室:110

16  办公地址、时间、电话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窗口(六楼B02B03)。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379-63917219

17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17.1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略)

17.2 常见错误示例

    (略)

17.3 常见问题解答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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