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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办法(试行)》 视频解读

时间:2022-09-06 16:36:00

     2022年8月13日,省长王凯签署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公布《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通过聚焦我省疫情防控中的重要环节、重点问题,把我省在疫情防控中管用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不断巩固提升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立法背景

  疫情防控是“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采取措施,快速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最大程度减少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随着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防控工作呈现出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等新的特点,也存在认识不统一、防控措施落实不严格、集中隔离点和方舱医院储备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解决。同时,近年来,我省在疫情防控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如“压实‘四方责任’”“扎紧‘四个口袋’”“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等,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固化。为了切实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为疫情防控筑牢制度保障,省政府将《办法》列为2022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省委也将其确定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

  二、主要内容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3.0版)》《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南》等政策要求,按照总体要求、指挥体系、四方责任、外防输入、监测预警、圈死封住捞干扑灭、保障措施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逻辑顺序设置条款内容,把监测、启动、流调、管控、保障等各个环节的有关要求明确下来。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关于压实责任。规定了“四方责任”,即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个人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并规定了督导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关于疫情预防。分别对提高疫苗接种率,坚持“三链同防”、筑牢基层和数字防线、扎紧“四个口袋”,建立健全健康码和场所码管理、常态化核酸检测、监测预警、信息报备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三是关于应急处置。规定了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后,通过快速流调、划定“三区”等方式,及时“圈住”疫情;通过及时管控、转运、隔离和严管“三区”等措施,确保“封死”疫情;通过分类筛查,尽快“捞干”疫情;通过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全力“扑灭”疫情。四是关于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分别从舆论引导、秩序保障、生活保障、生产保障、物流保障、就医保障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尽量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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